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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四特辑 周燕语:向远处行,往光里走!

时间: 2026-04-30 11:55 来源: 鄂州中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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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到法院时,我曾以为司法之路不过是循着法条前行,跟着前辈足迹迈步,如此便是最稳妥、最好走的路。可当我在卷宗堆叠的深夜追问法理,在当事人的泪眼婆娑中探寻解法,在案例撰写的反复打磨中淬炼成长,才渐渐懂得:人生从无捷径,法治亦无坦途,真正有意义的征途,从来不是择易而行,而是择心而往——走好选择的路,别只选好走的路。

“好走”到“走好”

初入法院时,我曾有过“走捷径”的念头:商事审判中,循着既定章法辨析案件,高效完成文书撰写,便是最省力的路径;案例整理时,照搬模板、浅尝辄止,便能省去反复推敲的繁琐。可这样“好走”的路,走得越远,心里越彷徨——我分明看到,当事人眼中的期盼,不是一份冰冷的裁决,而是一份能化解心结的温暖;法治的真谛,不是机械适用法条,而是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。我想,去往离群众更近的地方,会是一名法院人更为扎实的路径。

在人民法庭,我跟随一线法官扎根基层,沉浸式学习案件办理、矛盾调处与基层治理各项工作。这段经历让我首先褪去了追求速度、效率至上的浮躁心态,在“判了”与“解了”的反复思考与践行中,逐渐读懂了司法的温度与重量。

还记得一起“主播退会纠纷”,原告手持合约,质疑被告诚信何在,被告列举退会之难,反问何以公平,判决虽易,心结难解。法庭法官没有“一判了之”,而是通过换位思考、耐心调解,最终在情法相融中化解矛盾,于是,我明白了,正义有棱有角,亦有血有肉。另一起涉精神病女方的离婚扶养费纠纷案审结后,多部门联动为女方搭建全方位保障体系,让案件有了温暖结局,母女相拥而泣的场景,让我深深动容。回访路上,法官那句“案子结了,人的生活还要继续”,让我真切领悟“延伸司法职能”从不是口号,而是脚下的路、心中的人。

在难行的路口“多走一步”

鲁迅曾说:“不怕的人面前才会有路。”好走的路,往往平坦顺畅,却也藏着安逸与懈怠,走久了,便会丧失前行的力量;而选择的路,往往布满荆棘,藏着挑战与考验,却能在披荆斩棘中,淬炼出坚韧的品格、过硬的本领。

案例的撰写,恰似一场静水流深的修行,更是办案时多走一步、想深一层的水到渠成。初涉撰写时,我茫然无措,不知如何提炼案件精髓、传递法治精神,一篇案例往往要修改数十遍,甚至被彻底推翻。说实话,我也有过放弃的念头,但转念一想“放弃是每个傻瓜随时随地都会做的摆脱困境最胆怯、最浮躁的手段”,我决定一直写下去。入职以来,我坚持每月从办案中挖掘亮点撰写案例,即便多数如同投石入水毫无涟漪,但从未停下。那些深夜伏案的时光,那些反复推敲的字句,看似“难走”,却让我在复盘案件中深化了对法理的理解,在文字打磨中提升了专业能力。

把案件办成案例,从不是刻意追求的目标,而是用心办案、用情为民的自然结果。2026年3月,我撰写的“汪某与高某抚养费暨离婚纠纷案”“张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司法拘留案”相继入选湖北高院、最高院典型案例。我明白,这都是在前辈的指导、同伴的帮助下取得的一点成绩。那些曾经“难走”的路,那些直面荆棘的坚持,从来都不是无用功。所谓成长,便是在选择的路上,把每一次挑战都化作成长的养分,把每一次坚持都化作前行的力量,努力走出属于自己的繁花之路。

在法治信仰里循光而往

无论选择哪一条道路,它都是荆棘和鲜花同在,有晴空也有冷雨。但比起“好走”,我更执着于“正确”——执着于那份司法为民的初心,执着于那份传递公平正义的使命。

未来的路,依然没有捷径可走。或许我还会在文书撰写中遭遇瓶颈,还会在纠纷调解中面临困惑,还会在办案路上感到迷茫,但我会坚定地走好自己选择的法治之路。我会带着前辈传递的微光,带着办案积攒的力量,带着心底不灭的热爱,在每一次接待中传递司法暖意,在每一次文书中守护法的庄严,在每一次坚守中践行法治精神。

路就是道,道就是规则,就是信仰。不必羡慕所谓的“好走”之路,不必纠结前路的漫长与等待,只要我们坚定地走自己选择的路,以初心为灯,以坚韧为翼,以热爱为帆,哪怕步履缓慢,哪怕布满荆棘,终会在前行的路上,遇见梦想挥手相迎的样子,在法治星海的更深处,书写属于我们的初心与荣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