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份证出借后,“债主”找上了我
亲戚的公司出了问题,为什么法院的传票和催债电话却找到了我?
近日,一起因出借身份证引发的纠纷,为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。李女士出于情分,将自己的身份证出借给亲戚,用于注册成立公司。未曾料到是,这一看似简单的“帮忙”举动,竟让自己陷入了纠纷的旋涡。
案情回顾
好心帮忙,反陷困境
2015年,李女士的亲戚冯某为注册公司向李女士提出借用身份证的请求。念及亲戚之情,李女士未加多想便答应了。随后,她的身份信息被用于注册公司,自己则成为了该公司的股东。时隔数年,风平浪静。然而在2025年10月的某天,李女士平静的生活被一份传票所打破。原来是该公司因为拖欠工程款而被施工单位起诉。
李女士心中充满了焦急与无奈,在庭审现场,她极力强调自己只是将身份证借给了冯某,对自己是公司股东的情况并不知晓。
经审理查明,2015年6月15日,该公司注册成立,而在同年6月20日,公司的出资款就被悉数转入冯某账户。
法院认为:尽管李女士辩称自己仅是“出借身份证”“挂名股东”,对公司经营及抽逃事宜不知情,也从未获得任何股东收益,但工商登记信息具有对外公示效力,债权人基于公示信息所产生的信赖利益受法律保护。李女士自愿提供身份信息登记成为股东,即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义务与风险。其与亲戚之间的内部约定,不能对抗外部善意债权人。
最终,法院判决李女士在其出资的本金范围内,对某公司不能清偿的工程款本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法官提醒
出借身份证违法!
身份证虽然看似不起眼,但是根据我国《居民身份证法》规定,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居民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。
更重要的是,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,工商登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确认行为。一旦登记成为股东,都将在法律上被推定知晓并承担相应主体责任,此时若经营主体发生侵权行为、债务纠纷等,登记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,难以“自证清白”,往往需承担法律责任。即使确属出借或冒用,在无法证明实际经营者且无法有效追偿时,登记人亦面临举证难、追偿难的困境。因此,出借身份证供他人注册公司,等同于自愿将自身置于法律风险之中。
内部约定,不及外人:亲朋好友间的私下承诺或“帮忙”约定,仅在双方内部有效,无法对抗不知情的第三方债权人。当公司资不抵债时,债权人有权依据公开的工商登记信息,向所有登记股东,尤其是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追索。借本案提醒广大群众,登记即责任,“身份”莫轻借。

